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成立以监察处处长为组长的复试录取督查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监察。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院受理投诉和申诉应及时上报监察处和研究生处,并在一周内予以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复试期间,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学校为考生设立投诉电话(0531-89631029),由监察处专人负责处理考生投诉。
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
2014年3月28日
2014年齐鲁工业大学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专业笔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