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审、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二)录取原则
1.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2.我校云南省校考专业,书法学专业只录取参加我校组织专业考试并获合格证的考生,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方向)专业录取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并获合格证和参加云南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校考并获合格证的考生。
3.辽宁、吉林、广西、陕西、江苏、山东、江西、湖北、新疆九省校考专业只录取参加我校组织专业考试并获合格证的考生,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顺序上线考生,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的考生,如果第一顺序(第一志愿)没录满,依次按平行顺序(志愿)进行录取。
4.各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定相应批次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2014年我校自主组织专业测试并按照十省201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测试,测试内容为各专业所规定的测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各省招生部门发布的通知。
(三)专业考试成绩查询
1.专业考试成绩查询:我校单独组织考试的专业,请考生于4月底通过我校招生服务网查询考试成绩,专业成绩仅限于我校相关专业录取使用,不通用于其他院校。
2.合格线划定:严格按照教育部艺术类单独考试相关规定,按照招生计划与合格人数1:4的比例划定合格线。
3.录取结果:请于8月中旬登录曲靖师范学院招生服务网查询。
网址:。
(四)入学复查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014年曲靖师范学院艺术类考生招生政审体检及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