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11月14日。考生按报考点的要求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11月14日。考生按报考点的要求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复试时进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准确填写真实的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信息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不发给准考证。在复试时,资格审查中若发现所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将取消复试资格。
2.考生在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后,注意从网上下载或在现场打印个人报名信息表,在复试时将报名信息表交至我校。
3.同等学力的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在复试时提供本科课程学习成绩证明材料和已鉴定或发表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填写报名信息时,报考志愿可填写同一个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近的两个招生单位;应试外语语种按专业目录上的规定填写。我校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中国古典文献学藏族古典文献方向、中国史藏族历史文献学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的藏文信息处理、藏文智能信息处理、藏语自然语言处理、藏语计算语言学与机器翻译方向的考生外语语种可选择梵语。
5.考生报考时必须填写所报考的院(系)、专业、应试科目的代码及名称,并保持一致。如出现相关内容不一致,则由我校指定参加应试科目。
6、报考者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另行通知。
2.初试日期: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3、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设置,考生于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请注意准考证上公布的考试地点及时间。
3.初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4.为了更好地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需要,进一步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和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2007年国家对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进行改革。我校2014年招收的教育学、心理学、中国史属于改革范畴。按照教育部教学司函[2007]55号文件,以上学科门类所属的专业的初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政治理论、外国语科目的满分值为100分,专业基础综合科目的满分值为300分。专业基础综合科目为大学本科阶段专业基础课的综合考试,考试内容为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所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以及相应能力。我校体育学学科下的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体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由学校按照统一要求自行命题,满分为300分。其它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其中,对教育学、心理学、中国史等三个一级学科各设置一门统一命题科目。
5.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管理高级专门人才选拔、培养需要,教育部规定从2009年起对经济、管理类专业使用的数学三和数学四合并,合并后的的科目名称仍为数学三,使用原数学三和原数学四的学科专业,全部使用数学三。我校2014年招收的的区域经济学属于此范畴,2014年我校区域经济学专业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数学三。
6.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初试科目调整及命题形式改革的通知》(教学厅[2008]11号)要求和我校实际,2014年我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为理学学科,第三单元、第四单元考试科目由学校自命题。软件工程专业为工学学科,第三单元考试科目必须采用联考的数学一或数学二,我校采用数学二,第四单元考试科目由学校自命题。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7.全国统考的政治理论、外语、专业基础综合由国家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8.初试科目均为笔试,我校自行命题的专业科目考试满分为150分。
9.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后由学校通知考生。参加复试的分数线由国家教育部划定后统一公布。
10.全体复试考生须测试外语口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笔试)2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各专业的加试科目在初试合格后另行通知。
2014年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纳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