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青海师范大学组织的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相关报考事宜请于经济管理学院赵艳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0971--6360629
2014年青海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毕业与学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