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3年11月21日起,学生可进行网上报名,并在12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建议使用快递)将要求反馈的各类材料一同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2013年12月17日至18日,报名学生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报名材料是否寄到,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解决。12月18日之后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3)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审核报名材料,并于2013年12月23日公布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
(4)通过审核的同学需参加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笔试和学科专业面试。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确定终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附则
本实施办法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百年拔尖计划”是自主选拔中的特殊部分,与普通自主选拔不存在报名资格冲突。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4
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010)62782061
邮件:zsb@mail.***.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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