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网上报名系统限制每个身份证号仅能注册一次,请考生务必记住用户名及密码。如密码遗失可点击“忘记密码”,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从注册邮箱中取回用户名和密码。考生未完成网上交费的不具有考试资格。网上交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考费不予退还。
(2)现场确认(2014年2月19日-20日8:00-18:00)
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交费的考生方能参加现场确认,未参加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到网上报名选定的考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参加电子照相,领取《准考证》。要求考生必须本人到场,不允许代办。身份证件要求统一使用二代身份证,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考生需提前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
交验的报名材料如下:打印的《报名信息登记表》(A4纸打印);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粘贴在报名表背面);所在省高招办发放的《2014年艺术类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正面);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粘贴在报名表正面)。
注: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出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专业方向名额考试科目及满分标准招收学科学制学历设计学类1305170服装与服饰设计151.素描(250分)2.速写(250分)3.色彩(250分)文理兼收四年本科陶瓷艺术设计10视觉传达设计30环境设计30产品设计15产品设计(交通工具造型设计)15产品设计(染织艺术设计)15艺术与科技(信息设计)10动画10工艺美术(纤维)10工艺美术(玻璃)10 美术学类130455中国画101.素描(250分)2.速写(250分)3.色彩(250分)绘画(油画)10绘画(版画)10雕塑15摄影10艺术设计学(史论)13050115艺术设计学151.素描(20分)2.文艺基础(200分)文科合计240 备注1.学院代码:10003。2.我院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人数共计240名。3.填报专业方向志愿规定:选报设计学类的考生,限定在所属的11个专业方向中选报1-3个专业方向,同时须注明是否同意在该招生专业内服从调配。选报美术学类的考生,限定在所属的5个专业方向中选报1-3个专业方向,同时须注明是否同意在该招生专业内服从调配。选报艺术设计学(史论)专业的考生,专业方向志愿只能填报“艺术设计学”。4.摄影专业按照美术学类招生,入学后在信息艺术设计系培养。
四、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及安排:
报考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试卷规格考试用具备 注设计学类色彩(命题创作)3小时八开水粉或水彩1、考场安排等事项,在各考点公布,届时请考生关注。2、专业考试期间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考试用具(颜料、画笔、画板等)考生自备,考试纸张由我院统一提供。素描(命题创作)3小时黑色铅笔或炭笔速写(命题创作)1小时美术学类色彩(人物写生)3小时四开水粉或水彩素描(人物写生)3小时黑色铅笔或炭笔速写(命题创作)1小时艺术设计学(史论)素描(命题默画)2小时八开黑色铅笔或炭笔文艺基础3小时 钢笔或签字笔
2.考试要旨:
素描:旨在测试考生对造型的审美感受、观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色彩:旨在测试考生对色彩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觉的敏锐程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 艺术表现能力。
速写:旨在测试考生对所表现对象的观察、概括和表达能力。
文艺基础:旨在测试考生对中学阶段所学文学、历史及与艺术相关的基本知识的掌握及理解能力。
3.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在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当年艺术类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4.为了保证评阅公平公正,专业考试结束后,各考区招生组将所有试卷全部带回,评判前所有试卷密封、考区打乱,分专业、分科目进行多轮评判。考生成绩与考区、考区人数及入围比例均无关。评阅过程中学校及学院纪检部门将对评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于报考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的考生,专业单科成绩前3名,给予5分加分(可累计),并计入专业课总成绩。
6.4月10日左右考生可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个人专业成绩。对于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院将于4月15日前寄发《专业课考试合格证》。
五、 填报志愿及文化课考试
1. 获得我院《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志愿,报考类别为艺术类,填报时请选择清华大学艺术类提前批。
2. 考生报考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取得的《专业课考试合格证》中注明的招生专业一致。
3.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4. 我校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超过20分。
5. 报考艺术设计学(史论)专业的考生,文化课统考科目及满分值须与本省文科类考生一致。其他招生专业不做特殊要求。
6. 文化课考试外语语种不限。
六、政治思想品德考察与体检
按考生户口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七、录取原则
1.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专业课校考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的情况下,我院将按照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按下列办法择优录取。
(1)设计学类
专业课成绩排名全国前35名的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低分数线(文理科统一划线),即予录取;其他考生,单科成绩达到上述要求后,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并列,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注:1.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文化课满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
(2)美术学类
文化课相对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低分数线(文理科统一划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并列,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
注:文化课相对成绩为文化课成绩除以所在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线。
(3)艺术设计学(史论)专业
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本科(文科)一批线,再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2.文化课相对成绩为文化课成绩除以所在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线。
2.关于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单科成绩规定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多减50分。终综合成绩及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3.各省录取比例
北京市考生录取人数占全国计划招生人数的15%左右;其他省考生统一排序择优录取,但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院计划招生人数的15%(其中艺术设计学专业一个省录取人数不超过3人)。
4.关于录取到各专业方向的原?则
对于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方向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注:专业方向志愿以考生报名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时提交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为准。
5.关于“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的规定
对于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设计学类专业课全国排名前10或美术学类专业课全国排名前3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未达到我院当年录取标准,我院对其“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即第二年报考我院时,免考专业课(仍需参加省级美术专业统考),文化课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该年规定的低分数线,仍可被录取。
注:当年9月,考生本人向我院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八、外籍考生报考
外籍考生报考我院,请于1月中旬登录“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网站(http://www.ad.***.cn)查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4年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
2014年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本科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