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我校录取的新生生首先在我校办理纸质转入手续(由本校加盖公章后,统一去当地教育局加盖公章),再回原学校办理转出手续(加盖原学校公章和当地教育局公章)。
(2)待四联单手续完毕后,我校将在学籍系统上向原校提出转入申请,双方教育局审核完毕后,转学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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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秦皇岛市民族学校春季学籍不属于河北省的学生,可暂时在原学校保留学籍,等待转学通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