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遵守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公开”、“六不准”的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分数由学院自行确定。
2、报读我院考生经复核合格后,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特点自行组织考试。
(1)普通高中考生
依据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中职学校(技校)考生
考试科目: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相应专业技能(100分)。
考试时间:2014年4月15日(上午8:30-12:00,语文、数学,下午2:30-5:30,英语、相应专业技能)。
考试地点: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详见准考证)。
考试方式:闭卷,现场答题。
3、2014年4月20日将学院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及公示。
4、2014年5月下旬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经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性质相同,凡确认录取后原则上可不参加2014年6月7-8号的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考试。
2014年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自主选拔录取规则及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