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外国学生报考具有接受外国学生资格学校按有关规定执行)。
2.除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外的在校生不得报考。
3.应届考生须具有我市正式常住户籍或初中学籍,往届生应具有我市正式常住户籍或我市初中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4.根据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山东省实验中学等56所学校具有接受外国学生资格的批复》(鲁教外函[2004]18号)规定,持护照报考的外国学生仅限报考青岛外事服务职业学校和青岛旅游学校经批准的中职招生计划。
关注排名全国排名:570 山东排名: 22 青岛排名: 9
2014年青岛旅游学校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及职业学校招生市内三区普职兼报的考生报考信息实行一次确认,市内三区普职兼报考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