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省教育厅要求,考生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学籍注册地在我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 参加我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考生总成绩达到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成绩(665分)的80%以上。
(3)非学业考试的考核科目成绩在合格以上。
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分专业录取,专业招生计划额满为止。同分考生按照数学、物理、化学、语文、英语(含听力口语)、思想品德及体育与健康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014年青岛华夏职业教育中心报考“3+4”本科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