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基础考核及职业素养考核由我院组织专家命题、阅卷。
2、考核: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核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3、评卷:我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核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五、录取
1、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nb,sp;2、同一专业大类内,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职业素养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4、公示拟录取名单:4月18日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按省教育招生考试的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5、4月22日前我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6、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六、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
(一)报名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4月7日前到我院报名,并按要求填写《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免试入学申请表》,提交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考生如不能来校报名,也可于4月5日前将申请材料传真至我院招生办公室,相关证明材料寄送至我院招生办公室。
(二)资格审核
我院对免试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材料审核通过后,留存复印件并由我院在复印件上盖章。我院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
(三)免试录取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于4月22日前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及审核材料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审核后办理免试录取手续。
七、新生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查
1、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
2、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八、单独招生时间安排表
时 间工作内容3月5日-4月7日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4月8-9日 考生资格审查4月9-11日 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查看资格审查结果4月12日 考生到校现场确认信息、缴费、领取准考证、看考场4月13日 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核(文化基础考核+职业素养考核)4月16-17日 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考核成绩4月18-22日 公示拟录取名单,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结果4月22-24日 上报录取考生名单,办理录取手续4月28日前 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九、组织保证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单独招生考核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考核及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三)学院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核及录取工作。凡当年有直系亲属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核及录取工作。
(四)加强招生考核及录取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青岛市黄岛区胶南大学一路216号)
邮政编码:266404
联系电话:0532-81735177
传真电话0532-81735188
腾讯QQ:
学院网址:http://www.***.cn http://www.***.cn/
报名网址:
http://www.***.cn/dzbm/stulogin.aspx(教育网)
http://www.***/dzbm/stulogin.aspx(公众网)
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信息网,因时间很紧,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办公室
2014年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免试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