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录取
根据考生的外语统考成绩、学科培养条件等择优复试录取。
(二)收费标准和办法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鲁价费发[2005]83号文件规定,我校在职临床医学博士总学费标准为每生人民币3万元。
(三)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要求
考生被正式录取后,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按照《青岛大学关于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及管理的规定(暂行)》(青大研字[2013]5号)完成学业,达到《青岛大学关于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青大学位字[2013]2号)要求,按照《青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推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可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2014年青岛大学在职l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领域及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