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
美术学、音乐学、学前教育(美术方向)和学前教育(音乐方向)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雕塑、工艺美术(玉雕方向)、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专科)、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和舞蹈学(艺术舞蹈方向)专业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和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在总分并列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并列,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2014年南阳师范学院1、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