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阶段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者加10分录取,二级及以上者加20分录取;
(2)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一门科目等级为A,加10分录取;二门及以上为A,加20分录取;
(3)加分政策为累计加分,但累计高不超过40分,分数记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
2014年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其他照顾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