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荐条件:符合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的选拔对象及条件(详见省教育厅苏教学〔2014〕1号)文件);
2.推荐名额:我校推荐名额共26人,具体推荐专业类别和各接收专业推荐名额见附件,各学院推荐对应接收专业的人数不得超过省下达的推荐名额;
3.推荐程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班主任推荐,学院初审,教务处、学生处审核后报送招生办。由招生办会同教务处、学生处、监审处按照量化细则,确定各接受专业的推荐名单排序,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再进行公示;
4.量化细则:
(1)学生得分=核心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分*60%+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40%;
(2)按照学生得分,分接受专业,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学生进行排序;
(3)被推荐学生如放弃,按得分排序依次递补推荐。
2014年南通职业大学专转本自主招生推荐条件及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