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时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科目组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录取,如仍相同,按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录取;艺术科目组依次按照总分、文化成绩、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该科目组其他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各专业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或查阅我院招生信息网招生计划栏。
4.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5.对男女生比例要求:对口单招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限制。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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