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档政审。对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生的考生,所在单位要提供人事档案及政审意见。凡拟录取的考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凡参加邪教组织者,不得录取为研究生(政审表考生在网上下载后,寄到所在学院)。
2.签定协议。对于拟录取为定向硕士生的考生,请与招生学院(系、所)联系,领取定向生协议书,以完善录取手续。
3.调剂录取。需调剂转入考生的专业必须是我校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调剂转出的考生必须是我校线上生源充足的专业。校内调剂优先进行。
1)校内调剂。参加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为:(a)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由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b)考生的统考科目原则上应与转入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且考生的报考专业与转入专业相近。调剂程序: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交学校研招办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转有关专业参加复试。
2)校际调剂。参加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为:(a)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由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b)考生的统考科目原则上应与转入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且考生的报考专业与转入专业相近。调剂程序:转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n)报考我校相关调剂专业,请保持与我校相关招生学院(系、所、室)的联系。转出: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交学校研招办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转有关高校参加复试。
4.保留入学资格。鉴于保留入学资格考生属于今年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我校除留校师资、支边、支教考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
5.录取通知书发放。拟录取名单必须经教育部审批(预计6月份)。经教育部同意,并完备所需各项手续者,将接到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6.入校后的宿舍安排。考入我校的研究生如需住校(原则仅为家在南通市城区以外的学生安排住宿),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并按实际住宿条件缴纳相应住宿费。
特此通告。
复试工作举报受理单位:南通大学纪检监察处:电话:0513-85012881(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研究生处:0513-85012093、85012090(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电子信箱:。
南通大学研究生处
2014年3月26日
复试名单见各学院网页
2014年南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