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根据提档考生情况划定各专业的单科低控制分数,达不到者,不予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各批次录取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专业志愿和分数级差相结合的办法予以录取。
3、若同一专业考生中录取低分出现平行分,首先录取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其次按考生类别选择相关科目考试成绩计算小分,小分高者优先录取。
4、艺术类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我校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60%]+[考生专业课成绩×40%])由高到低,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前一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可以从后一专业录取,但对于未达到我校规定的文化课相关单科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不予录取。
5、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部门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在安排专业时附加分计入总分,如在出现平行分时,只计算相关考试科目成绩。
6、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为英语;报考德语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为德语或英语。英语或德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100分以上。
2014年内蒙古工业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