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一式3份)和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一并提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录取后,也将随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后将视情况进行处理。
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省级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的办理详情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n/(内蒙古自治区内考生也可以到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学历认证,网址:http://www.***/jy/xlrz/index.jhtml)查询。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由于相关部门出具认证报告的时间长短不定,请考生尽早准备,无认证报告者不得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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