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对自主选拔录取招生测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5-85811025)。所有考生和家长不得弄虚作假、舞弊作弊,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遵守省教育考试院及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一律交学校纪委办、监察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2014年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纪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