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总分计算方法:满分为100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初试满分为500分,专业课、英语听力、专业外语、实验/临床/专业技能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计算公式:录取成绩=初试总分×0.1+专业课成绩×0.1+英语听力成绩×0.05+专业外语成绩×0.05+实验/临床/专业技能成绩×0.05+面试成绩×0.25。面试成绩取每个面试专家所打分的平均分,专家评分表实行实名制,。
2、同一专业所有复试考生终按录取分数进行排名,依次录取。
3、同时招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的专业,在录取时应分开排名,分别录取,不得相互调剂。
2014年南京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关于招生录取信息公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