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转本”录取工作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管理监督,接收院校具体负责”的录取体制。对符合报考条件、参加统一选拔考试并达到省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接收院校按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1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分批次、分报考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投档,由接收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接收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2014年南京晓庄学院普通高校专转本录取体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