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和确定,我校根据考生参加国家组织的“GCT”成绩的总分和各单科成绩以及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的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择优录取。其中录取只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额的10%。
2014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在职人员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