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②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③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⑤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的加分。每一个A加10分,一个B加5分。
以上加分情况,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2014年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单独照顾加分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