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类(文、理科)专业
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总分录取。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即以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的高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安排。若出现总分相同现象,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总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果三门总成绩同分,则以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2、空中乘务专业 限安徽省
对校考合格的考生,高考总分达到省控线上时,按投档比例对进档考生采用高考总分30%+专业加试成绩70%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高考成绩和外语成绩。
3、动漫设计与制作、装饰艺术与设计专业(艺术类) 限安徽省
考生必须参加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的美术统考成绩和高考总分均须达到省控制线,按照两者相加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本规则未尽之处,按各省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4、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在安徽、山西、浙江、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甘肃、宁夏、新疆省自治区招生
2014年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外省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