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录取新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选测等级:普通类专业和中外合作类专业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3+2本科分段培养“旅游管理”专业选测科目要求2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3)专业安排:对进档考生遵循“专业优先”的规则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逐个予以安排录取。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语言类专业考生在投档总分和等级均相同的情况下,以英语高分者优先;报考旅游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需达到合格。
2014年南京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江苏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及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