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年我院交通运输(航空服务)专业在江苏省普通类以单独代码1852进行招生(其他专业在江苏省招生代码为1803),江苏考生在正常参加文科或理科高考,同时参加江苏省空乘类专业联考(联考通知详见http://jc.***.cn/jczs/)并取得我院颁发的合格证后,可以在本三批次我院1852代码填报该专业,录取时按照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2.考生如取得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飞行学员报考资格,可直接视为我院空乘类联考合格,在填有我院1852代码交通运输(航空服务)专业志愿的情况下,与其他联考合格考生一起按照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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