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招生录取中执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2014年高职招考录取政策及各项加分政策,我院各招生专业不再进行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2)学院根据考生报考人数及我院高职招考专业计划数,按照“专业清”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即根据高职招考成绩按照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录取,对第一专业上线数末达到计划数的专业按专业顺序递补,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3)如各专业生源不均衡,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对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凋整;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到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执行。
2014年宁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考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