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的报名资格意见和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学院根据考生的成绩,普通类按专业划线录取,技能类按类别划线录取,特长类考生按类别、分项目分别划线录取。
(三)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类别、专业志愿和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录满的专业在第二志愿的自由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满的专业,则在第三志愿的自由考生中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传真到学院招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
(五)公示期满后的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4年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