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积极鼓励具有特长的考生报考我院自主招生选拔,特制定特长考察方案。
申请特长考察的考生,在报名时须主动填报相关内容,未填报的、填报内容不合规定的或无有效证明的,不予认可。报名结束后,需参加特长考察专家委员会评审(评审方案细则另行公布),经评审通过后方可获得特长考察成绩。
(1).文艺类特长考察项目(详见附表二)。
(2).体育类特长考察项目(详见附表三)。
持有地市级及以上体育、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田径的(附表三所列项目)获奖证书、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且证书上成绩达到下表证书成绩以上的考生;持有省级及以上体育、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篮球和武术比赛前三名(前三等奖)的获奖证书、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均可申请体育类特长考察,多可申请两项考察。
经材料初审,通过的考生按性别和获奖证书项目分项参加体育类特长考察,根据考察排名结果和入选人数确定特长项目得分(得分不累加、多项得分仅取高分且分数较低的项目名次和得分均取消)。
(3).证书类特长考察项目(附表四)。
(4).职业技能类特长考察项目(附表五)。
(5).其他类特长考察项目(附表六)。
(6).申请材料:申请特长考察的考生须提供所申请特长的相关证书及比赛(活动)奖状(考生姓名须与证书、奖状原件上一致)复印件和原件各一份,复印件随其他报名材料邮寄,由自主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材料审核通过后,原件自带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后发还。
(7).测试形式:由特长考察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的特长项目进行现场考察评审,并按特长考察项目标准确定该环节的分值。
(8).测试内容:考评考生特长。
(9).测试分值:高50分(多项均有成绩,以得分高项计算,成绩不累加)。
(10).考生所申请特长的奖项、证书及各项事由均需在高中阶段,我院自主招生报名开始日期之前获得方为有效。
2014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特长考察环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