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同分考生根据所报专业相近科目考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省教育厅学生处于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招生院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如未完生计划,我校将根据总体录取情况,视情决定是否进行征求志愿。
2014年宁波工程学院专升本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