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科目,文科(英语、汉语言文学)为大学语文和英语,理科(化学工程与工艺)为高等数学和英语。
2、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3、考试日期为4月20日,上午(9:00—11:30)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下午(14:30—17:00)考英语。
4、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考前1天,到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5、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上旬。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申请查卷。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2014年宁波工程学院专升本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