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督查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对各招生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环节和过程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2)招生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招生组织和协调工作。
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招生督查办公室和招生工作办公室成员组成的校级巡考小组,负责检查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准备情况和复试期间的巡视,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并做好巡考记录。
招生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总支书记或研究生教育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学位点负责人、学院纪检委员或监察员等为组员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学院的复试方案、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及处理复试录取中的问题,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各学位点(或研究方向)成立以学位点负责人、指导教师(不少于5人)参加的复试小组(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参加思政面试);每个复试小组另安排秘书一名,负责复试录取过程的记录工作。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的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2014年宁波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督查办公室和招生工作办公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