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浙江省考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水平测试,在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我校再行组织测试。
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非浙江省(区、市)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水平测试,在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我校再行组织测试;对未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非浙江省(区、市)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水平测试。
3.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水平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于4月20日把有关信息上报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 http://gaokao.***/)进行公示。专业测试合格名单须经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
4.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水平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对考生高考成绩的低要求为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成绩要求为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这部分考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招生院校当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
5.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以选择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2014年宁波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和文化考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