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生可同时取得:毕业证、对应工种对应级别职业资格证。证书统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验印,全国通用。
2、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初次就业工作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确定;在优秀技术工人中招录公务员;高级技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纳入军队士官招收对象,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等政策。
3、学校对毕业生实行100%推荐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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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梅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春季毕业生待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