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办的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二)按照考生单独招生的成绩,依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服从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按所报专业,依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排序,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填报了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当所报专业计划录满的情况下,可调剂到线上其它未录满的专业。
(三)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报甘肃省招办审核备案,通过审核的考生由甘肃省招办在录取名册上盖章生效。
(四)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甘肃省2014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2014年度普通高考。
(五)录取结果可从学院招生信息网《高考录取查询》上查询。
(六)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七)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转入其它学校。
(八)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状况要求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并按标准执行。
2014年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原则和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