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志愿考生和从外校调剂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同一专业某一导师名下差额复试的,凡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合格,应优先录取。
2、差额复试和录取。差额复试按照总成绩(初试加复试成绩)进行排序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3、其他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将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讨论后,以上网公布的形式通知考生。
4、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录取日程安排,应届和非应届考生如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出保留学籍的申请。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查、批准后,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为1年。逾期不能办理。
2014年泸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