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总成绩未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未通过,不能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2、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有弄虚作假,初试时有违纪作弊行为者,视为复审不合格,除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外,还将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
4、对复试、复审以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5天内电话告知考生本人。
2014年泸州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复审不合格通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