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为非定向培养(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培养)的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我校(户口迁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大学);录取为定向在职培养的考生,不迁户口。
(二)拟迁移户口的新生须在入学报到两周内办理落户手续,逾期不再受理(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一般可延长至入学报到的时间)。有关考生在入学报到时将以下材料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1.《户口迁移证》(请将居民身份证的正面复印件粘贴在《户口迁移证》的背面);2.一寸白底彩照一张(请在背面注明姓名);3.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4.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014年兰州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户口办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