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本人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调剂单位的拟录取接收函和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报考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向校外调剂申请表》到我校进行办理(考生本人调剂申请去向和拟接收的调剂单位名称须一致。不一致者不予办理)。
2.调剂考生若符合兰州大学复试分数线者,须经报考学院或研究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意。
3.如果考生不能亲自到我校来办理调剂手续,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须携带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的委托书、考生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调剂单位的拟录取接收函和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报考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向校外调剂申请表》。
考生也可通过传真形式办理。考生将二代居民身份证、第二志愿调剂单位的拟录取接收函和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报考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向校外调剂申请表》传真至兰州大学研招办(0931-8915216)。
4.考生本人的调剂申请书和委托书上的签名不能打印,调剂申请书的考生签名必须本人手写。且本人签名笔迹应与其初试试卷上的姓名书写笔迹一致,不一致者不予办理。
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4月8日
2014年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向校外调剂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