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我校确定为农村专项自主选拔招生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要求可降低至生源省(市、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依据考生高考投档分数,按各省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二)录取确定专业时,可获得在其投档分数基础上加20分与重点批次投档考生进行专业排序,确定专业。
2014年兰州大学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