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依据考试成绩,依据德、智、体三方面因素综合衡量,全面考查,执行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
⒉试卷总分为660分。专业试卷满分为3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色彩100分);文化试卷满分为360分(语文120分、英语120分、数学120分);
⒊专业考试分数取40%,文化课考试分数取60%,两者相加,按总分排名依次录取。其中,英语小分分数线60分;
⒋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受过省级表彰的优秀学生、烈士子女、援藏工作子女,有以上情形之一者录取时总分加5分;
⒌六月份由我校签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⒍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有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014年鲁迅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录取原则与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