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项目及规则
类别项目等级分值需提供材料综合优秀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地(市)级20分证书原件(含文件号的文件复印件)县(区)级10分技能、科技特长在校期间参加技能、科技、创新等大赛获奖地(市)级二等奖为基础计5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5分,高限20分5-20分证书原件(含文件号的文件复印件)在校期间获得国家职业技能证书(仅限人社部门颁发的技能等级证书)高级15分证书原件文体特长在校期间参加文化、艺术大赛获奖地(市)级二等奖为基础计5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5分,高限20分5-20分证书原件(含文件号的文件复印件)全国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声乐、器乐、舞蹈”十级10分证书原件九级5分运动员(符合省招考委统一规定的项目)国家二级20分少数民族考生及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参照《四川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按加分分值折合50%计入总分
备注:(1)技能、科技、文艺、体育获奖加分仅限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主办的大赛,上一级别的三等奖与下一级别的一等奖同等对待(如国家三等奖与省一等奖同等对待),设有特等奖的,特等奖按一等奖认定,其余等级奖相应对应下移一个等级认定。
(2)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高加分不超过20分。
(3)申请加分的考生,必须填写《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免试和加分申请表》,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提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时间请参照学院网站通知。
(4)以上加分项目,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公示后执行。
2014年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免试加分办法见下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