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填报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志愿:
1.符合当年辽宁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
2.具有辽宁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户籍。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1]26号)精神,我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包括朝阳、建平、喀左、北票、凌源、建昌、义县、阜新、彰武、康平、岫岩、桓仁、清原、新宾、西丰。
3.高中阶段具有在所在县域内的中学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高考成绩(含高考政策性照顾分值)在辽宁省普通类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含20分)。填报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志愿考生的高考成绩(含高考政策性照顾分值)要求达到辽宁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
填报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不得兼报自主招生和艺术特长生招生志愿,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征集志愿”、专科提前批次志愿,东北大学、上海纽约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志愿。
2014年辽宁省设立本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自愿填报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志愿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