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一)普通类录取办法
1.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综合素质加试(或面试)成绩,满分400分。
2.录取资格线
文化课总成绩达到15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3.录取原则
以考生总成绩为录取依据,在录取资格线上,按专业级差方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和第二专业志愿级差为5分,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的级差为5分,后续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按报考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级差后总成绩相同时,以综合素质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素质加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鉴于会计电算化、报关与国际货运、旅游管理专业的职业特性及就业要求,该专业考生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65分。
(二)文艺特长类录取
文艺特长类含美术特长和文艺特长。
1.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满分300分。
2.录取资格线
文化课总成绩达到100分以上,并取得省艺术类联(统)考相关大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3.录取原则
在录取资格线上,以考生文化课总成绩为录取依据。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三)体育特长类录取
1.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体育测试成绩,满分400分。
2.录取资格线
文化课总成绩达到100分以上,并学校组织的体育测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获得录取资格。
3.录取原则
以考生体育测试成绩为录取依据,在录取资格线上,按专业级差方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和第二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的级差为2分,后续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按报考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级差后体育测试成绩相同时,以文化课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课总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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