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教育学院:教育行政管理、②城环学院:国土资源管理、③法学院:政法管理、④政治与行政学院:公共行政管理、⑤管理学院:公共经济与城市管理、公共事务与人力资源管理、公共文化事业管理。
特别说明: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备注栏中一定要注明所选方向及学院。
2014年辽宁师范大学在职联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学院及培养方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