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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录取规则

2014年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8 03:13:00 解决时间:2018-05-17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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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规则

(一)调档比例:120%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补充以下规定:艺术类各个专业不予录取色盲或色弱的考生。

(三)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本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余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四)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非第一学校志愿录取的考生,在缺额专业计划中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五)执行省招考委有关加、降分及优先录取的规定。

(六)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科专业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其中外语类文科专业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数学成绩排序,外语类理科专业依次按照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5-17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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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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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4-传真:024-31679608通讯地址: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1号(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招生办)邮政编码:110167学院网址:http://www.(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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