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服装工艺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八个专业录取办法:
1、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专业素质加试(或面试成绩),满分400分。
2、录取资格线
学院根据总成绩按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3、录取原则
以考生总成绩为录取依据,在录取资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并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以专业素质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素质加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数学、英语、语文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二)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电脑艺术设计三个专业录取办法:
1、总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省美术统考成绩×1.5,满分750分。
2、录取资格线
学院根据文化课考试成绩按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3、录取原则
凡达到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以考生总成绩为录取依据,在录取资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并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以省美术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省美术统考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英语、数学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三)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办法:
1、录取资格线
学院根据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专业素质加试成绩分别按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两个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2、录取原则
凡达到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以专业素质加试成绩为录取依据从高分到低录取。若专业素质加试成绩相同时,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英语、数学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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