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档比例为120%(辽宁省调档比列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6、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邮箱
沈阳校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5号
邮编:110032
电话:024-86614845(兼传真)
E-Mail :@***
阜新校区: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育红路40号
邮编:123000
电话:0418-2281834
E-Mail :@***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
二〇一四年四月九日
2014年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录取规则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