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总成绩(满分240分)计算公式为: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测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含外语口语测试成绩)。
2.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复试总成绩÷6。录取原则为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3.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45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及英语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考核项目中任何一项未按时参加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对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我校将积极推荐、协助调剂到其他院校参见复试。
2014年辽宁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和录取标准类似问题答案